索引号: | xhqrmzf-2021-00221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设立社区心理咨询室的提案》(4150号)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08-05 | 成文日期: | 2021-08-0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设立社区心理咨询室的提案》(4150号)的答复
匡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社区心理咨询室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在新立社区设立心理咨询室问题,已列入我区东风街道办事处规划,东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孙晓丽已经参加了全国社区心理咨询师考试,如其顺利通过考试,东风街道办事处拟实施心理咨询师轮流下社区的制度,由该同志负责在办事处所属社区轮流值班,接待有心理咨询需求的居民,完善社区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工作。同时,区卫健部门也将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相关心理咨询设备及资金以支持社区心理咨询室的建设。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