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3-00218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规范门头牌匾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的提案》(2085号)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
发布日期: 2023-05-15 成文日期: 2023-05-15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规范门头牌匾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的提案》(2085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15 14:16:25 【字体:

王丽娜、李胜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门头牌匾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溪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市容科对临街商铺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根据《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本溪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把好审批程序,及时对破损、有安全隐患的临街牌匾进行登记,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并督促商铺及时改造。

同时,为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规范牌匾标识设置行为,确保广告设置具有整体性、协调性、审美性、景观性,提升广告设置水平和档次,促进城市品位的提高,建议市住建局制定《本溪市招牌牌匾审批管理办法》进行牌匾审批,统一按照“一店一匾,上下一线,前后一面,左右一体、色彩协调”的标准进行审批。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今后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