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3-00214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效能的提案》(2054号)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 |
发布日期: | 2023-05-15 | 成文日期: | 2023-05-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效能的提案》(2054号)的答复
市政协人资环委: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效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效能,是发挥城市整体功能,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宜居城市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举措。按照市、区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溪湖区执法大队严格按照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坚决履行城市管理职责,努力维护辖区美好环境。主要围绕市容常态化管理,及进一步开展街巷路市容环境卫生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打造溪湖、彩屯城市管理示范路。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每天安排执法人员深入辖区不同街巷路,实行驻街执法巡查,从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摆乱设方面入手,加大城市街巷路市容秩序管理,确保城区主次干路无占道经营、店外摆卖、乱堆乱放等行为。2022年溪湖区累计取缔占道经营6178处,规范店外摆卖1936处,清理乱堆乱放385处,清理灯箱193处,条幅377处。
下一步我区将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城市管理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应用信息系统和信息手段,提高管理效能,加强监督考核管理。加强市容市貌整治力度。动员机关干部、基层和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文明志愿者活动,共同参加到城市管理活动中来。持续深入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受益的良好局面,更好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使城市颜值得到全面提升。建设智慧城市,打通“智慧溪湖”社会治理综合平台与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资源,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今后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