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整治马路市场改善城市环境的提案》(1052号)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10-23 | 成文日期: | 2018-10-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整治马路市场改善城市环境的提案》(1052号)的答复
市政协人资环委:
您提出的 “关于整治马路市场改善城市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我区内马路市场乱象,溪湖区政府一直都非常重视,积极下大力气统筹解决。合理规划,招商引资兴顺夜市入驻彩屯重型路及原三纺市场周边,围绕兴顺夜市集中打造周边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商业网点,同时也能更好、更方便的管理该区域的占道经营问题。疏堵结合,开办了竖井华阳早市,整合了周边的流动商贩,让其进入华阳早市里进行集中经营,并收取一定的摊位费,用作日常的管理及卫生清理费用,同时对一些弱势群体及流动性大的自产自销的商贩进行规范区域,不收取摊位费,但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进行贩卖。合理规范,加强彩新市场内部及周边管理,保持市场内环境整洁、车辆、人员通行,方便群众的同时提升市容环境。2018年,根据溪湖区政府下达的《溪湖区“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及《2018年溪湖区街区环境和市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我区市容秩序进行集中整治,针对市场周边等区域进行规范管理,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和流动商贩,对彩屯华联超市周边、溪湖大商超市周边周边进行市容乱象整治,做到无店外摆卖、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等现象,进一步深入推进治理水平。结合上述相关精神,溪湖区综合执法局已经于2018年1月对我区相关主干道及各市场、超市周边的占道经营、店外摆卖、乱堆乱放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期间共整治占道经营、店外摆卖、乱堆乱放100余处。
下一步我区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管理,努力落实、做好。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