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4-00280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在石桥子地区设夜间急救服务的建议》(第3107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成文日期: | 2024-06-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在石桥子地区设夜间急救服务的建议》(第3107号)答复
刘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石桥子地区设夜间急救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高新区急救站建设已经纳入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
2、市政府牟傲风副市长于2024年3月19日主持召开“卫健领域重点工作调度会”,确定了《南芬区、高新区急救站建设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倒排工期。目前已完成选址。6月末前,完成高新区急救站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急救站车辆的配备。9月末前,完成急救人员招聘及培训工作,完成急救设备及急救药品的配备。10月末前,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高新区急救站与市120急救中心入网对接,正式运行。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市政府“卫健领域重点工作调度会”要求,积极配合市卫健委,确保10月末前完成高新区急救站建设,满足偏远地区群众院前急救需要,提升群众就医感受。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今后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