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3-00210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恢复本石线 枫叶路 郑三线 东风路部分路段夜间照明的建议》(2103号)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
发布日期: 2023-05-11 成文日期: 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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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恢复本石线 枫叶路 郑三线 东风路部分路段夜间照明的建议》(2103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11 15:47:25 【字体:

刘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本石线 枫叶路 郑三线 东风路部分路段夜间照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的本石线、枫叶路、东风路部分路段照明管养责任不在溪湖区住建局。经实地查看,代表提案中的郑三线为现在沈本线路段,沈本线于2018年10月完工通车,项目建设主体为本溪市交通运输局,经与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确认,该路段已与辽宁五洲公司签订十年道路管养协议,管养单位为市交通运输局下属道路管养公司。该路段当初设计不包括路灯,下一步溪湖区将积极向市里汇报沟通争取早日安装。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今后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