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3-00208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规范老旧小区楼道管理合理清理杂物的建议》(2026号)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
发布日期: 2023-05-11 成文日期: 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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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规范老旧小区楼道管理合理清理杂物的建议》(202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11 15:33:27 【字体:

田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老旧小区楼道管理合理清理杂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溪湖区住建局将协调辖区13家物业企业、属地办事处及社区开展楼道杂物清理工作。对有产权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进行定期监督,定期清理楼道杂物;对无产权的小区,属地社区进行协管,做到定期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力争顾及居民的生活所需,确保楼道内井然有序无易燃品,避免产生与居民的矛盾冲突。对社区清理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紧、任务重情况,由基层社区统计,向上级政府申请资金,统一招标清理公司进行统一清理,待垃圾杂物统一转运至垃圾清运点,由区住建局统一清运。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今后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