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19-00108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清理居民小区私设停车位和设置地锁的建议》(2221号)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6-20 | 成文日期: | 2019-06-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清理居民小区私设停车位和设置地锁的建议》(2221号)的答复
王继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居民小区私设停车位和设置地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溪湖区政府印发的城市管理年活动相关要求,要优化小区环境,小区内做到整洁有序,居民活动的公共场所环境整洁、美观宜人,形成社区居民共同创造环境、自觉维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区综合执法局与交警、各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建立互联互动,交警负责主干路,区执法局负责其他区域,属地办事处负责日常巡查与监管,属地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对小区内违规停车地锁问题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交由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理,2018年共计拆除违规停车地锁70余处,根据建议意见,区执法局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对私设停车位、地锁行为进行严格管控,发现即拆,防止扩散蔓延。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