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19-00103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建立本溪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机制的建议》(2095号)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
发布日期: 2019-06-20 成文日期: 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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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建立本溪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机制的建议》(2095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6-20 13:20:53 【字体:

李铁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本溪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溪湖区“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溪湖区综合执法局与各辖区街道办事处建立了联动巡查机制,街道办事处、社区对违章建筑及试探性反弹违建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交由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理,同时区综合执法局还成立执法规划队,专职负责城区内的违建查处及拆除工作,2018年共拆除试探性反弹违建303处,新纳入拆违计划范围违建111处。溪湖区全区共计违建6288处,现仅剩余20处,已完成总任务量的99.6%,剩余违建主要包括肢体和精神残疾、重症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用彩钢房等,下一步区综合执法局将联合公安、交警、城建、属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攻坚克难对剩余的违建陆续进行拆除,对新发生违法建筑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即拆,坚持高效管理试探性反弹,持续巩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