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0-00185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我市二手车交易网点违法占用公共资源危害公共安全应予依法取缔的建议》(3079号)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 成文日期: | 2020-07-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我市二手车交易网点违法占用公共资源危害公共安全应予依法取缔的建议》(3079号)的答复
史贵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二手车交易网点违法占用公共资源危害公共安全应予依法取缔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溪湖区结合区情实际,按照市商务局的具体要求,已严格执行二手车的审批和管理的相关要求,在竖井地区专门设定了腾飞二手车交易市场,集中管理、集中经营,不允许二手车乱停乱放,占用公共停车位及公共空地的情况发生。下一步,我区将积极协调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在督促规范化经营的前提下,做好公共事项的督促。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