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1-00201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加大力度坚决取缔城市主次干道违健乱建的建议》(4161号)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07-13 | 成文日期: | 2021-07-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加大力度坚决取缔城市主次干道违健乱建的建议》(4161号)的答复
孙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坚决取缔城市主次干道违健乱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十分重视对于违建乱建的治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大执法力度,增加城区道路巡查频次,做到“发现即查处”,并对违建行为开展调查执法工作。同时,实行网格化管理,区综合执法部门共划分5个执法队进驻属地办事处,实行“驻街执法”,协助属地办事处、社区开展整治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执法工作,使执法工作根植于基层一线,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效果。此外,积极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借助群众的力量齐抓共管、共同创造良好环境,优化城区市容环境。2020年至今共计拆除临时搭建、棚厦和防寒门斗等各类违建285处。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做好城市主次干道违建乱建的治理工作,巩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