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1-00198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对我市老旧社区环境改造及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4100号)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07-13 | 成文日期: | 2021-07-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对我市老旧社区环境改造及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4100号)的答复
王裕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老旧社区环境改造及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溪湖区目前还有31个老旧小区未完成改造任务,我区计划利用分区域改造的方式,争取在2024年之前完成剩余小区的改造任务,改造内容包括外部环境改造、供水系统改造、供暖管道改造以及燃气线路改造。在施工过程中,我区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管理,避免扬尘、道路遗洒,做到建筑垃圾日铲日消,保护小区卫生环境。
同时,我区积极开展自助式物业推广工作,全区43个社区已实现自助式物业全覆盖,物业公司对小区内楼道和公共区域的卫生进行及时有效的清扫,小区公共卫生环境得到了显著的改善。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