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1-00194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彩屯辖区内三栋东亿公司弃管楼纳入本溪市住房保障中心所属彩屯房管所统一管理的建议》(4065号)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
发布日期: 2021-07-13 成文日期: 2021-07-13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彩屯辖区内三栋东亿公司弃管楼纳入本溪市住房保障中心所属彩屯房管所统一管理的建议》(4065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13 12:46:22 【字体:

崔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彩屯辖区内三栋东亿公司弃管楼纳入本溪市住房保障中心所属彩屯房管所统一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溪湖区彩屯街道辖区内目前有三栋弃管楼,均由辽宁东亿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分别位于彩胜社区和彩乐社区,共有居民152户,2006年进户,2016年办理了产权证,同时一次性向该开发单位补交居民物业费至2016年。但早在2010年,东亿公司就以收不上来物业费为由,自行宣布对这三栋楼房实行弃管,至今无人接管。目前,我区已与本溪市房产服务管理中心、东亿公司进行协调,市房产服务管理中心表示,接受此弃管小区需要溪湖区政府做好如下几点前期工作,一是确立交接主体;二是重新核算测量;三是查询该三栋楼的公私产情况;四是维修改造外部环境以及配套设施维护等费用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区会积极协调处理,筹措资金,加快推进此三栋楼的确权。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