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1-00192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城市市容管理整治街边烧烤的建议》(4059号)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07-13 | 成文日期: | 2021-07-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城市市容管理整治街边烧烤的建议》(4059号)的答复
赵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市容管理整治街边烧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本溪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以“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街巷路合理规范引导”为原则,我区严格规范彩屯重型路周边露天烧烤,要求烧烤业户使用环保炉具,以防止烧烤产生油烟污染。同时,区综合执法部门针对整治露天烧烤工作实行延时执法,明确责任路段及日常守点管理的责任人,实现露天烧烤管理点、线、片、面的网络覆盖。实行早七点至晚十点全日制15小时,固定出动8名执法人员,2台执法车辆,开展露天烧烤夜间巡查,查处、取缔占道经营的露天烧烤,防止烧烤产生油烟污染。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