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1-00191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解决彩屯二路与重型街交叉路口占道经营影响消防安全问题的建议》(4058号)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07-13 | 成文日期: | 2021-07-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解决彩屯二路与重型街交叉路口占道经营影响消防安全问题的建议》(4058号)的答复
史贵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彩屯二路与重型街交叉路口占道经营影响消防安全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彩屯二路与重型街交叉口位于彩屯中心地区,道路狭窄,马路两侧占道经营现象造成车辆的拥堵和行人的不畅,严重影响了消防救援、医疗救护等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影响两侧正规门市房七十余户的正常经营。针对该问题我区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属地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以及商务等部门相互合作,积极与兴顺商业街物业办协商解决此问题。目前,我区已向该处下发《溪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兴顺市场彩二路占道经营及私搭乱建的通告》,通告中责令该处存在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的商户于4月5日之前自行拆除,届时仍不自行拆除的,将由区执法部门强制拆除,而对于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妨碍、阻碍、煽动闹事、暴力威胁、妨害执法人员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对于该处商户迁移至兴顺夜市的工作也将于4月5日前完成。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