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1-00185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全市开展“暖心”工程的建议》(4039号)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07-13 | 成文日期: | 2021-07-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全市开展“暖心”工程的建议》(4039号)的答复
谢晓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市开展“暖心”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溪湖区通过多渠道筹措改造建设资金,政府财政也给予资金扶持,有效开展了老旧小区供水、供暖、排污、排水等管线更换改造工程。改造内容包括小区内车行路维修、人行甬路铺装、绿地维护、路灯安装、排污管线铺装、楼本体防水、楼梯间粉饰、护栏维修等工程。
在改造过程中,我区明确责任分工,一是加强工程管理,出台了《溪湖区关于政府投资工程质量排查整治方案》,区住建部门成立了项目质量监察科室,加强工程质量巡查,确保所有工程质量合格。二是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坚持一区一品,把钢铁、煤铁等工业文化元素融入到小区改造中,打造宜居环境。三是坚持党建+五共理念,建管结合。加强协调,明晰产权,成立业主委员会,协调沟通解决问题,推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良性循环,切实建立起老旧小区管理的长效机制。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