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彩屯部分地区铺设燃气管道的建议》(1254号)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10-24 | 成文日期: | 2018-10-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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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彩屯部分地区铺设燃气管道的建议》(1254号)的答复
仇登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彩屯部分地区铺设燃气管道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在接到代表提出建议后积极开展了燃气民意调查工作,将代表建议张贴在社区,经调查,彩屯地区彩发社区、彩云社区、华南社区居民楼居民同意安装燃气,但就安装费用问题还未达到共识,但还没有达到安装率。下一步彩屯街道办事处将加强调研,及时反馈信息,加大配合燃气公司安装燃气的推广工作,满足更多居民的燃气需求,让辖区内未使用上燃气的居民早日用上安全、便捷的天燃气。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