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巩固‘拆违’成果及监理落实好常态化管理机制的建议》(1228号)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发布日期: 2018-10-24 成文日期: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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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巩固‘拆违’成果及监理落实好常态化管理机制的建议》(122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0-24 08:59:18 【字体:

 于长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拆违’成果及监理落实好常态化管理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开始,市政府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对全市的住宅小区实施综合整治工作,根据《溪湖区“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区街道办事处对违章建筑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交由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理,确保攻坚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确保已经完成的拆违任务不反弹。2017年开始,市政府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对全市的住宅小区实施综合整治工作,到2017年底,溪湖区共完成9个社区的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我区组织区综合执法局、公安、交警、城建、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全区的6288处违建陆续进行拆除,现已拆除6277处,基本完成拆除任务,剩余违建主要包括肢体和精神残疾、唯一住房、重病空巢老人、低保户及有特殊房票等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用彩钢房等,2018年将继续完成剩余社区的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作。改造工程结束后,为了使溪湖区的物业管理形成长效,我区将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小区分类实施物业管理,把小区改造成果保持好。

2.加大物业行业招商力度,引进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业绩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征求居民百姓的意见,将有能力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全面进行规范式物业管理。

3.对于物业企业无法接管的老旧小区,积极引导小区业主组建业主委员会,成立自助式物业服务站推行自助式物业管理,协调引导小区业主形成自我参与、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自助式物业管理小区。目前,已经选定三个试点社区,正在筹备实施中。

4.加大宣传力度,让百姓意识到保护小区环境,才能打造出优美整洁的宜居小区。

5.注重监管,对小区内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中,对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执法部门解决。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