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对全市占道经营管制的建议》(1205号)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发布日期: 2018-10-24 成文日期: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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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对全市占道经营管制的建议》(1205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0-24 08:54:35 【字体:

赵世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全市占道经营管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溪湖区政府下达的《溪湖区“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及《2018年溪湖区街区环境和市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我区市容秩序进行集中整治,针对后石厅式市场周边、河沿厅式市场周边、东山厅式市场周边、彩新市场周边等区域进行规范管理,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和流动商贩,对彩屯华联超市周边、溪湖大商超市周边、竖井华阳市场周边进行市容乱象整治,做到无店外摆卖、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等现象;重点打造溪湖路示范路,统一规范牌匾,对主干路市容进行分段管理,做到“墙根清,立面静”,进一步提升彩屯至彩北零公里处市容环境,做到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等现象。结合上述相关精神,溪湖区综合执法局已经于2018年1月开始对我区相关主干道及各市场、超市周边的占道经营、店外摆卖、乱堆乱放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期间共整治占道经营、店外摆卖、乱堆乱放100余处,同时对执法人员进行分包不同路段,明确责任路段及日常守点管理的责任人,实现市容市貌管理点、线、片、面的网络覆盖,我局也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出现问题区域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