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继续深入推进本溪市区违章建筑拆除的建议》(1164号)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发布日期: 2018-10-24 成文日期: 2018-10-24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继续深入推进本溪市区违章建筑拆除的建议》(1164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0-24 08:52:34 【字体:

何文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深入推进本溪市区违章建筑拆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溪湖区综合执法局与街道办事处建立违章建筑联动巡查机制,根据《溪湖区“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街道办事处对违章建筑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交由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理,同时区综合执法局还专门成立规划队,专职负责城区内的违建查处及拆除工作,确保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确保已经完成的拆违任务不反弹。自2017年3月16日起至今,我局联合公安、交警、城建、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全区的6288处违建陆续进行拆除,现已6277处,剩余违建主要包括肢体和精神残疾、唯一住房、重病空巢老人、低保户及有特殊房票等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用彩钢房等,下一步我区将把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收尾工作做好,做好违建管控工作,杜绝新违建的发生积极把此项工作落实、做好。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