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集中清运乡村垃圾的建议》(1147号)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10-24 | 成文日期: | 2018-10-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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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集中清运乡村垃圾的建议》(1147号)的答复
王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集中清运乡村垃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开始,我区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相继在火连寨办事处高程村、东风办事处三会厂村、火连寨办事处火连寨村实施“美丽乡村”工程建设,农村道路、广场等硬件设施都得到了逐步完善。同时,每年我区都组织相关部门在各村开展农村卫生清洁月活动,集中清理农村越冬积存垃圾,使得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改善。代表提出的将农村垃圾清运纳入城区环卫统一清的运建议,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现有5个村的垃圾清运工作由涉农办事处出资,由区城建局负责清运到市垃圾排放场,其余的乡村垃圾清运由办事处负责处理。同时,我区积极鼓励各村建立健全垃圾排放管理办法,随着农村发展振兴战略的实施,一些惠农利好政策会促使垃圾清运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