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加对住宅小区闲置区域进行合理资源配置增加公共停车位的建议》(1131号)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10-24 | 成文日期: | 2018-10-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加对住宅小区闲置区域进行合理资源配置增加公共停车位的建议》(1131号)的答复
高君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对住宅小区闲置区域进行合理资源配置增加公共停车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开始,市政府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对全市的住宅小区实施综合整治工作,其中包含“暖房子”工程建设,街巷路建设和住宅小区环境建设。到2017年底,溪湖区共完成9个社区的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2018年将继续完成剩余社区的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作。
改造工程结束后,溪湖区计划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针对各小区的现状和业主意愿,在溪湖区各小区内实行规范式物业管理或自助式物业管理模式,将小区的无人管理的现状彻底改变。目前已经实行了规范式物业管理1家,并在小区内规划了50个停车泊位,收取每个车位80元的车位费,费用会补充到物业费中。全区正在计划实施自助式物业管理模式,目前已经选定了彩云、仕仁、立新等三个社区11个小区作为试点,各试点刚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由于小区的地上车位等空地是广大业主的共同财产,需要业主委员会征求广大业主的同意,才能增加各社区经营性用房和规划停车泊位等工作。各业主委员会正积极征求广大业主的同意,开展自助式物业工作。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