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3-00667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关于农村亮化工程安装与后期维护的提案》(第27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成文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关于农村亮化工程安装与后期维护的提案》(第27号)答复
闫长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亮化工程安装与后期维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我局的工作职责与内容,我局交通办没有农村亮化工程安装与后期维护的相关工作职能,但您的提案我局非常重视。下一步,我局交通办将积极与区农业农村局建立联系,针对农村亮化工程安装与后期维护工作相关事宜共同商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积极配合,尽早实施。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2日
2023年溪湖区农业农村局对村路灯安装没有计划及预算,待今后利用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资金纳入规划后,解决路灯安装及维护问题。
溪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