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3-00664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关于开放式老旧小区公共区域管理问题的提案》(第4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成文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关于开放式老旧小区公共区域管理问题的提案》(第4号)答复
郑长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放式老旧小区公共区域管理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溪湖区住建局将依据《本溪市物业管理条例》,积极协调辖区物业企业、属地办事处及社区,对有产权的小区,由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建立定期巡查的管理机制。对无产权的小区,协调属地社区进行协管,或协调、引导统一将若干个老旧小区捆绑打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补齐老旧小区公共区域管理工作短板,推动失管老旧小区落实基础物业管理,确保老旧小区公共设施权属明确。坚持定期巡查制度,对老旧小区排水、楼道缓步台等公共区域设施的管理维护进行全面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群众评价以及社会认可度等内容生成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物业企业将直接影响今后的评优评先、招投标等工作。当前区住建局已完成对辖区46个社区177个区域的散体楼封闭工作,此外委员所提及的彩旺小区相关问题,彩旺小区楼本体改造由市住保中心组织实施,由于改造资金有限,重点对居民迫切需要改造的屋面防水进行改造,其余内容内容因为资金不足没有进行改造。下一步,我区作为属地管理部门将积极协调物业公司和房产管理部门对破损区域进行维修,同时,继续谋划新项目解决。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