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3-00636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关于在彩达社区安装室外健身器材的提案》(第3号)答复 主题分类: 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
发布日期: 2023-12-19 成文日期: 2023-12-19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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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关于在彩达社区安装室外健身器材的提案》(第3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3-12-19 16:14:39 【字体:

杨英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彩达社区安装室外健身器材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彩达社区工业小区在2022年健身器材排查过程中,拆除了两处超期服役器材,今年按照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局已联系彩达社区选择合适的场地,纳入器材安装计划,同时上报了市文旅局。鉴于我市健身器材均由市文旅局进行统一的采购和安装,我局通过协调,已于8月22日在彩达社区工业小区广场6件;彩生5号楼6件安装完毕。

溪湖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