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3-00565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关于整治占用公共停车位不文明行为的提案》(第17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 |
发布日期: | 2023-11-20 | 成文日期: | 2023-11-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关于整治占用公共停车位不文明行为的提案》(第17号)答复
陈永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占用公共停车位不文明行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结合地区实际情况,下一步办事处将协调住建、城市运行中心、交警,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占用公共停车位的不文明行为:
(一)根据主干路和街巷路实际情况施划停车位;
(二)交管部门设置禁停标志,严厉处罚违章停车行为;
(三)综合执法部门严格处理占用车位的不文明行为;
(四)在地区选址建设一批免费或收费的停车场。
溪湖区东风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7日
根据《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本溪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大队将依法对相关违规占道经营问题进行查处,在辖区内各重点路段进行不间断巡查,一经发现当即清理。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改革工作意见,我大队已抽调工作人员下沉到东风办事处,属地办事处将整合各相关部门执法力量,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每天安排执法人员深入辖区不同街巷路,实行驻街执法巡查,加大城市街巷路市容秩序管理。下一步,我大队将配合好东风办事处的巡查、整治工作,有效保障彩屯北路周边的秩序卫生。
溪湖区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