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3-00564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关于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整顿乱搭乱建的提案》(第5号)答复 主题分类: 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
发布日期: 2023-11-20 成文日期: 2023-11-20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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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关于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整顿乱搭乱建的提案》(第5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20 14:34:28 【字体:

姜金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整顿乱搭乱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巩固违建拆除治理成果,综合执法和产权单位物业必须发挥作用,社区没有执法权限,无法实施拆违,必须明确责任,分兵把守,具体方法如下:

(一)办事处、社区因没有执法权限,主要负责发现违建。发现一处上报一处。

(二)与楼本体有关的违建由产权单位物业负责拆除或上报上级房产主管部门。

(三)其他形式违建,由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拆除。

(四)上报违建的手续应该简明,快速,有利于立即发现立即拆除。

溪湖区东风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7日


按照市、区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单位严格按照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坚决履行城市管理职责,努力维护辖区美好环境,主要围绕市容常态化管理,及进一步开展街巷路市容环境卫生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打造溪湖、彩屯城市管理示范路。下一步我大队将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改革工作意见,抽调工作人员下沉到各属地办事处,属地办事处将整合各相关部门执法力量,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每天安排执法人员深入辖区不同街巷路,实行驻街执法巡查,从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摆乱设方面入手,加大城市街巷路市容秩序管理,确保城区主次干路无占道经营、店外摆卖、乱堆乱放等行为。


溪湖区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