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3-00246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关于定期维修小区感应灯的提案》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关于定期维修小区感应灯的提案》的答复
王健、刘新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定期维修小区感应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维修感应灯工作是民生工作较为棘手,2019年以来,市财政没有拨付维修感应灯维修经费,区住建局为确保夜间居民出行安全,溪湖区住建局先期用办公经费自购灯头、灯座、维修工具和雇佣第三方的方式开展维修感应灯工作。
2020年区城建局和区房管所整合后的区住建局房管所承接了维修感应灯工作,向区政府申请维修资金定期对全区的感应灯进行维护维修,维修感应灯工作由房管所的专业电工每周进行维修。报修方式是区住建局制定维修感应灯维修单,由社区每周五上报属地办事处,办事处每周五汇总后将损坏的感应灯地点和数量上报区住建局房管所,维修后的感应灯社区签字后报回住建局,目前损坏的感应灯基本能及时得到修理。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