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4-0052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关于提升社区治理整顿市容市貌的提案》(第21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 |
发布日期: | 2024-12-10 | 成文日期: | 2024-12-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关于提升社区治理整顿市容市貌的提案》(第21号)答复
姜金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社区治理整顿市容市貌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为改善溪湖老城区居民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形象,结合《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本溪市委城市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工作部署的函》工作要求,我局牵头,在2024年开展溪湖区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溪湖区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负责起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督导检查,各相关部门包括各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大队、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溪湖区供电公司等单位实现无缝对接,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格局,强力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加大网格监督巡查力度,对辖区道路、建筑物、公共场所、绿地、小区等违法搭建行为、乱堆乱放问题进行排查,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大队与市容办一起进行集中整治,从3月初到目前为止已处理违法乱搭乱建21处、乱堆乱放47处,城区市容市貌环境有了明显改观。今后溪湖区将继续加强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推进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本溪市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