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3-00659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增设彩玉小区内停车位及相应设施的建议》(第41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成文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增设彩玉小区内停车位及相应设施的建议》(第41号)答复
王英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彩玉小区内停车位及相应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溪湖区住建局在接到代表建议后,第一时间与属地事处、社区对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我局将积极与属地办事处、社区及住房和保障中心等管理部门协调,反映百姓诉求,力争于2024年将彩玉小区停车难问题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积极与彩屯办事处协商,争取取缔彩玉小区两处门卫及自行车棚,规划停车位及充电桩等相应设施,满足彩玉社区百姓停车需求。同时,我局将积极联系本溪市静态停车管理部门,研究合理运用居民自治听证会,规范小区停车管理办法,协调扩大公共停车位、马路停车位等资源,缓解彩玉小区停车难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制约机制,为彩玉小区百姓安居乐业、化解社会矛盾不懈努力。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