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3-00657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彩胜社区改善弃管楼居民居住环境、建设宜居小区的建议》(第38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成文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彩胜社区改善弃管楼居民居住环境、建设宜居小区的建议》(第38号)答复
杨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彩胜社区改善弃管楼居民居住环境、建设宜居小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溪湖区住建局将积极与市住建局协调,鼓励、引导辖区专业物业公司,承接弃管居民楼物业管理工作或承包部分物业管理业务;同时协调、引导辖区办事处、社区,由全体业主协商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等执行机构,建立小区事务自行管理机制,探索推行自助式物业管理模式,推动建立弃管居民楼长效管理机制。2022年,由政府出资,我局已对彩胜社区化粪池、下水相关问题进行了维修。下一步,随着2023年城市管网更新,我局将对彩胜弃管居民楼进行外部环境改造。最终形成齐抓共管的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弃管楼物业服务行为,为百姓安居乐业、化解社会矛盾不懈努力。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