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3-00647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新湖俪城小区安装健身器材、拆除垃圾点等建议的建议》(第7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成文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新湖俪城小区安装健身器材、拆除垃圾点等建议的建议》(第7号)答复
韩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湖俪城小区安装健身器材、拆除垃圾点等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湖俪城小区改造属于早期棚改改造范围,在改造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已增添部分石桌石凳,解决了附近居民休闲娱乐的需求。没有添加石桌石凳的部分是由于现场环境和改造要求等客观原因造成,我区将积极协调房屋产区单位进行完善,同时,在后续的城市更新等项目中逐步纳入再包装范围,逐步化解。
代表所提及的垃圾点位,该点位垃圾点为垃圾池,若将此垃圾点拆除后,该点位垃圾点将变成无遮挡垃圾点,如遇大风、雨雪等极端天气,在无遮挡的情况下,会影响周边环境卫生,造成垃圾横飞、乱飘等情况。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属地办事处针对该点位实际情况,逐步进行拆除。并积极沟通属地办事处对该小区进行配备垃圾桶。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