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3-00635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在彩达工业小区安装健身器材的建议》(第35号)答复 主题分类: 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
发布日期: 2023-12-19 成文日期: 2023-12-19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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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在彩达工业小区安装健身器材的建议》(第35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3-12-19 16:11:11 【字体:

张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彩达工业小区安装健身器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彩达社区工业小区在2022年健身器材排查过程中,拆除了两处超期服役器材,今年按照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局已联系彩达社区选择合适的场地,纳入器材安装计划,并上报市文旅局,待市局审核通过后,统一进行安装。

目前全市健身器材均由市文旅局进行统一的采购和安装,我局也会尽力为社区争取不同种类器材,如有不完善之处还请代表理解。

溪湖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