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19-00150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本级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主题分类: 财税改革
发布日期: 2019-08-23 成文日期: 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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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区本级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23 15:30:54 【字体:
(2019年8月发布)
序号部门项目名称管理方式文件依据及说明立项级次涉企
财政




1财政局1.收费票据工本费缴入同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计价费〔1998〕374号,计价格〔2001〕604号,财预 〔2002〕584号,财综〔2012〕97号。省级*
教育




1本溪市溪湖区彩一小学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缴入同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办发〔2003〕13号,辽政办发〔2002〕42号,辽政办发〔2007〕35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发〔2013〕3号。中央
2本溪市溪湖区东风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缴入同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办发〔2003〕13号,辽政办发〔2002〕42号,辽政办发〔2007〕35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发〔2013〕3号。中央
3本溪市溪湖区河畔小学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缴入同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办发〔2003〕13号,辽政办发〔2002〕42号,辽政办发〔2007〕35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发〔2013〕3号。中央
4本溪市溪湖区河西小学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缴入同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办发〔2003〕13号,辽政办发〔2002〕42号,辽政办发〔2007〕35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发〔2013〕3号。中央
5本溪市溪湖区黑金小学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缴入同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办发〔2003〕13号,辽政办发〔2002〕42号,辽政办发〔2007〕35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发〔2013〕3号。中央
6本溪市溪湖区后石小学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缴入同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办发〔2003〕13号,辽政办发〔2002〕42号,辽政办发〔2007〕35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发〔2013〕3号。中央
7本溪市溪湖区火连寨镇中心小学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缴入同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办发〔2003〕13号,辽政办发〔2002〕42号,辽政办发〔2007〕35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发〔2013〕3号。中央
8本溪市溪湖区三和小学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缴入同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办发〔2003〕13号,辽政办发〔2002〕42号,辽政办发〔2007〕35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发〔2013〕3号。中央
9本溪市溪湖区实验小学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缴入同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办发〔2003〕13号,辽政办发〔2002〕42号,辽政办发〔2007〕35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发〔2013〕3号。中央
住房城乡建设




1住建局1.市政设施、道路、绿地、园林损坏补偿费缴入同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辽政发〔2001〕15号,辽价发〔1992〕197号,辽财预 〔2002〕632号。省级
2.房屋登记费 *缴入同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8〕924号,辽价发 〔2008〕52号。按财综〔2010〕57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收。按辽财非非〔2015〕38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中央*
3.房屋转让手续费 *缴入同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价格〔2002〕121号。按辽财非 〔2015〕38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中央*
城镇垃圾处理费 *缴入省市县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计价格〔2002〕872号,辽政办发〔2010〕13号,辽价发〔2003〕6号。城镇垃圾处理费按辽价发〔2003〕6号规定,各市县按总额2%上缴省。中央*
农业农村




1动监局1.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缴入同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动物防疫法》,财综〔2003〕89号,发改价格〔2011〕2021号,辽财综〔2004〕67号,辽价发〔2012〕60号。按照财综〔2003〕89号文件规定,兽医卫生条件考核、发证和定期技术监测收费对农民取消。按辽财非〔2015〕38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按辽财非 〔2015〕861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暂停征收。中央*
水务




1农业农村局1.水资源费(对农民生活和生产用水免收) *缴入同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价费字〔1992〕181号,财预字〔1994〕37号,财综〔2003〕89号,发改价格 〔2009〕1779号,辽政发〔2002〕19号,省政府令第234号(2009年7月11日发布),辽财综〔2004〕67号,辽财非〔2009〕546号。省、市、县具体分成比例按辽财非〔2009〕546号执行,按财综〔2010〕57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 “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征。中央*
2.水土保持补偿费 *缴入同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辽财非〔2015〕141号文件,财综〔2014〕8号,辽财非 〔2014〕277号文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1:9的比例分别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辽财非〔2014〕277号。按辽财预 〔2015〕926号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中央*
卫生健康




1卫健局社会抚养费缴入市县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财规〔2000〕29号,财预〔2000〕127号,国务院令357号,辽计生委发〔2003〕24号。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