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第二个“生态文明活动月”行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安排部署,根据《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个“生态文明活动月”实施方案》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保食品安全·筑健康长城”生态文明月行动。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为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集体配餐单位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许可、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原料采购和贮存情况、人员健康管理情况、食品加工过程控制和卫生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留样情况。
为学校食堂、集体配餐单位发放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板,并要求其按照公示板内容张贴证照。张贴“光盘行动”倡议书。
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生态文明月活动,科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介绍食品及保健食品的基本知识,利用商场、超市电子屏幕,宣传“食品安全有保障 绿色消费享健康”,利用药店电子屏幕,宣传“建设生态溪湖 共享美丽家园”。
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巩固我区贯彻落实市委“生态立市”主导战略所取得的丰硕成果,着力提升城区居民文明素养和普及卫生知识,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重点抓好食品安全,守护好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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