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医保局发挥医保效能,为脱贫保驾护航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溪湖区医保局自成立以来,按照国家、省、市、区各级扶贫政策及实施意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严格落实医保扶贫主体责任,立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功能,将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确保贫困人口医疗得到有效保障。
截至目前,溪湖区建档立卡82户142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医保扶贫全覆盖。针对贫困人员对医保扶贫政策理解不够深入的问题,溪湖区医保局制定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单,分成两组同相关部门一同走进贫困户家里,逐户发放,面对面解读医保扶贫政策,防止有病不敢医,因病又返贫等现象发生。特别是为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病”门诊用药负担,区医保局充分发挥医保职能,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纳入门诊用药保障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目前已将溪湖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保证患者及时享受门诊用药报销待遇。
脱贫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重而道远。溪湖区医保局将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做好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正面宣传,为提升贫困人员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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