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解民忧 上门登记“暖人心”
溪湖区居民赵先生夫妇为办理生育指标急需使用婚姻登记证,赵先生因结婚证丢失于2019年3月15日到溪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要求补领结婚登记证。但因其妻子杜女士病重住院,无法外出补领结婚登记,不能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登记处工作人员了解此情况后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局领导班子本着“方便群众办事、优化营商服务”的原则,决定派工作人员在下午一点到中心医院为赵国友夫妇上门登记。
根据赵先生、杜女士提供的证明材料,经过婚姻登记员认真审核,赵先生夫妇符合结婚登记证补发条件。当夫妻两人在中心医院的病房中接过红彤彤的结婚证时,赵先生夫妇及家人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高效便民服务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近年来,溪湖区民政局严格按照省、市、区加快推进“放管服”工作的精神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政系统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便民利民举措,不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在办理婚姻登记、政策咨询、业务审批等方面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更好地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使群众满意率再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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