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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作者: 来源:溪湖区文旅局 发布时间:2024-08-27 09:34:42 浏览次数: 【字体:

自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以来,溪湖区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工作,溪湖区现有“三普”登记不可移动文物94处,另外有10多处“三普”数据之外的工业遗产遗迹及革命文物。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在有限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溪湖区探索出了符合目前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法,使普查开展的更有效率。

切实制定“内外兼修,分工统筹”工作方法。鉴于人员紧缺的实际情况,溪湖区形成了“内外兼修,分工统筹”的高效工作方法。设内务组人员1人,负责将“三普”数据导入北斗定位智能端,保证手持终端基础数据的准确,并将普查后的数据资料,经审核后录入“四普”系统。设外勤组2人,负责田野实地测量和遗址遗迹信息采集工作。因“三普”已结束10多年,部分不可移动文物受城市建设、自然环境影响,存在变化,依照文物现状,运用北斗定位智能端仪器绘制不可移动文物范围图,修改填写数据资料。设文物核对组1人,负责文物资料比对,将“三普”文物信息与实际调查走访文保单位情况进行核对,提升文物普查历史价值定位的准确性。三组人员分工明确,配合得当,工作成效显著。

奋战“三伏”天,取得实质成效。经过对卧云山、月牙岭、大明山,对本溪湖工业遗产群、革命文物地、本溪湖汉至明清文化遗迹、宗教文化文物进行实地测量工作,现已完成30处不可移动文物实地调查和信息采集工作。实地调查文物现状,判断文物年代,并结合《本溪通史》、“三普”资料及文保单位人员表述等,核对文物具体情况,较为准确地界定文物范围。“内外兼修,分工统筹”的工作方法保证了田野调查工作及“四普”数据采集录入的有效性,提高了文物核工作效率和质量。

设立简易标识牌,宣传警示。 在开展实地调查的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力度,制作了文物简易标识牌,注明“四普”文物名称,并在背面写明“文物告知”,起到宣传警示作用。同时研究解决普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总结经验、优化做法、完善机制,确保“四普”工作科学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