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溪湖区综合执法大队在行动
为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切实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创城”工作精神和要求,近日,溪湖区综合执法大队召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会议,根据会议要求把“创建文明城市”确定为首要的任务,统一全队人员思想,明确行动方向,同时组织所有执法人员对城区主次干路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私搭乱建等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夯实创建基础,强化城市管理。为创建文明城市,强化城市管理,大队执法人员分别对溪湖东路、溪湖西路、彩屯南路、彩屯北路两侧违规店外摆卖、私搭乱建,违规广告条幅进行了集中整治。行动中共计取缔占道经营38处,店外摆卖22处,乱搭乱建13处,清理违规条幅广告26处。
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效果。在整治中对溪湖后石路、藏龙寺、彩屯重型路、彩二路、东风办事处门前周边重点区域进行综合整治,整治中,共计清理违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128处,清理乱堆放的条石、破沙发等杂物8车,输导占道经营流动商户进华阳市场经营82户,处罚屡教不改占道经营行为15起。
下一步,区综合执法大队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持续强化城市管理执法职责,营造人人参与“创城”工作的浓厚氛围,坚决打赢创城攻坚战,为溪湖区创城工作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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