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司法合力 共筑法治蓝天
—溪湖区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
2020年11月4日下午,溪湖区检察院检察长李铁生应邀列席溪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20年第13次会议,对该次会议审议的李某某寻衅滋事一案发表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会前,李铁生检察长充分听取了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情况汇报,详细查阅相关卷宗材料,做足列席准备。会上,在听取承办法官汇报后,李铁生检察长结合案件情况,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方面阐述了意见。随后,审委会委员针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案件处理形成了一致意见。
近年来,溪湖区检察院按照“两高”要求,常态化开展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有力提升了法检两院的办案质效,对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与法院形成监督与支持并存的良性关系,凝聚司法合力,共筑溪湖区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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