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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力保市场主体 护复工复产 促经济发展

作者: 来源: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9-04 16:58:4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以来,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扣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全力做好保市场主体、护复工复产、促经济发展工作。

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市场主体抽样调查的通知》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门召开了“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动员会,传达了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场主体抽样调查的通知,并对文件内容进行了解读,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步骤、要求开展有效调查。截止到8月10日,溪湖辖区内的99户企业及155户个体工商户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为抽查对象已全部填报完成,完成率100%。

8月13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核查市场主体抽样调查情况的工作再次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对核实市场主体抽样调查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区局认真分析无效样本产生的原因和解决办法,对前阶段抽样调查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为切实提高市场主体抽样调查核实质量,逐户进行核实;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对联系不上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做好无效样本登记确认台账,安排人员逐户核实确认。第二阶段溪湖辖区内有57户企业及91户个体工商户被确定为抽查对象重新核实,截止到8月28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前圆满完成抽样调查工作,有效样本企业80户(任务数99户),有效样本率占80.81%,;个体工商户127户(任务数155户),有效样本率占81.94%。

通过此次开展市场主体抽样调查工作,更好的了解市场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 继续宣传贯彻扶持市场主体发展的优惠政策,为溪湖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更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