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检察院开展上半年案件质量评查 工作
为认真落实省、市检察院关于案件评查的规定和要求,扎实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6月15日,溪湖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案管职能,积极开展上半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本次评查工作通过常规评查的方式开展,抽查人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从已办结的案件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案件作为评查案件,再将选定的案件随机分配给案件评查人员。评查人员在对案件事实、定性、证据采信、办案程序、司法责任制落实、业务系统规范应用、办案效果、法律文书制作等内容全面评查的基础上提出评查意见,制作评查报告。
本次共评查各类型案件40件,待评查结束后,案管部门将组织开展案件评议工作,并将案件评查结果等次进行公示,同时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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