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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知识培训

作者: 来源: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0-03-10 13:32: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适应当前工作形势需要,针对性指导各医疗机构做好院感和个人卫生防护,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蔓延和扩散。溪湖区卫健局于3月7日组织各医疗机构法人在卫健局六楼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知识培训,共6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中,李日东局长传达了市卫健委会议精神,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逐条做了详细的解析,并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基层医疗机构疫情期间严防严控措施三十条。重点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对就诊患者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随访。二是各医疗机构做好患者排查、登记转诊等工作,严禁接诊发热咳嗽患者,但应规范转诊随访。三是做好医院感染和医护人员个人防护。

 医政股李卫华针对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第七版),基层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点的设置规范,临时隔离间的设置标准,医护人员防护,新冠肺炎期间医院感染控制等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要求各医疗机构各自对本机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确保每位工作人员知晓新冠肺炎防控知识。通过本次培训,提高了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防控知识水平,为打赢本次疫情防控战争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