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开诊培训
为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需要,推动辖区内医疗机构全面有序开诊,针对性指导各医疗机构做好卫生防护,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蔓延和扩散。溪湖区卫健局于2月26日组织各医疗机构,分三批次开展相关培训。全区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累计7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中,分管局长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诊疗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进入机构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二是各医疗机构做好患者排查、登记转诊等工作,严禁接诊发热咳嗽患者。三是做好医院感染和医护人员个人防护。
医政股工作人员针对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第六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护人员防护及时指南,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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