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三个强化”促营商环境建设不断优化
今年以来,溪湖区委、区政府以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实现“工业强区”发展目标的前提和保障,通过完善政策、强化服务、创新方式等措施全方位服务企业发展,帮助企业破解难题,激发活力,提升效能,特色亮点不断涌现。
强化协调,完善项目管家制度工作,破解营商环境建设的企业难题。为全区27家规上企业、6家限上企业、11家小升规企业及21个重点项目配备“项目管家”,推进本溪矿业避险搬迁和本鸡线改线,解决大北山铁矿、海宝轧辊林地纠纷及人才需求难题,帮助腾达矿业解决企业尾矿库纠纷问题,帮助黑马化工解决土地证问题,帮助山水实业协调解决供油集采选址问题,为项目(企业)解决实际问题212件次,有效保障企业生产、资金、空间、人才等要素供给。
强化精减,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促进营商环境建设的效率提升。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对各部门负责的服务事项进行详细梳理,汇总形成“最多跑一次”和“零跑腿”事项清单,编制相应的服务指南,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示。对357项区直各部门涉及的行政权力进行了重新梳理、录入。重新梳理进厅事项。对各部门的审批权力进行调整,确定将涉及区直25个部门的151项审批事项纳入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进驻,集中办理。共设置办事窗口12个, 2019年前三季度,办理各类事项2400余件。
强化提升,坚持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机制,着力为大众创业、企业发展打造最优的营商环境。每年开展二次政府评议,本年上半年以辖区企业作为评议人对政府部门政令畅通、服务效能、依法办事、廉洁建设四大方面进行了评议,“满意”平均值97.63%,同比上涨5.21%,“不满意”平均值“0%”,同比下降0.08%,“不了解”平均值“2.5%”,同比下降3%。区政府各部门、金融企业和司法部门坚决贯彻“八个凡是”“七个不允许”要求,在企业检查方面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定对企业进行检查,杜绝擅自让企业停产、随意处罚企业、随意起诉企业、违反规定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抽贷断贷收取附加费用以及违反规定随意查封企业账户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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