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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卫健系统为棚改小区居民提供高质量医疗保障服务

作者: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19-09-16 09:29:3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健全溪湖区棚改居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规范地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根据《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的通知》(本政发[2016]68号)要求,溪湖区卫健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运用“党建+五共”工作法,探索符合早期棚改城区特点党建引领基层民生服务的工作思路,在提升基层医疗保障工作方面打好“为民服务牌”。

一、以坚强的领导把棚改小区居民的医疗保障服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各基层站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区内棚改小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连续、便捷、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等服务。合理设置、优化配置,对棚改小区居民实现了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初步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框架,形成15分钟就医圈,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居民。

二、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棚改小区居民医疗保障服务工作。对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棚改小区居民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家庭医生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对棚改小区居民进行专项体检和跟踪管理。对棚改小区居民中城市低保、特困人员进行两癌筛查,通过筛查做到早诊断、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入托儿童及托有教师进行专项体检,有效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托幼机构内传播。认真开展高危孕产妇管理,加强工作人员专业学习,通过学习提升业务素养,准确识别判断高危妊娠,跟踪管理感染梅毒孕产妇,跟踪管理梅毒孕产妇所生儿童 。制定本辖区《地方病防治工作方案》,到学校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孕妇和儿童进行盐碘、尿碘进行现场监测。加强疫情监测工作,做好疫情监测工作。每天按时登陆传染病疫情网,及时审核疫情报卡及查重工作;登陆预警监测系统,进行传染病预警处理;认真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严格对照标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院感管理进行卫生监督协管,确保居民就医安全。

三、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推动为棚改小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医疗保障服务。突出党建引领,落实‘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共享’理念,把加强城市基层党建与与服务群众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深入融合,不断提医疗保障服务水平,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以居民健康为目标”,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家家拥有社区家庭医生”。溪湖区卫健人将秉承为民服务的宗旨,继续为棚改小区居民提供全面、优质的医疗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建设美丽、宜居、平安、幸福新溪湖提供坚实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