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农业农村局多举措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中秋、国庆两节临近,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溪湖区农业农村局多举措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禁限用高毒剧毒农药、假劣种子识别和植物检疫等知识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新《食品安全法》等涉农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识假辨假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中秋前夕,组织农业科人员深入东风、火连寨两个涉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庄、集市、大棚向群众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等宣传资料,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食品安全法》进行宣传讲解,让群众更知法懂法,提高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与此同时,组织动物检疫监督科工作人员深入养殖场、屠宰场、牛仁牧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增强畜禽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屠宰场、市场散奶销售点等经营主体学法懂法、依法依规责任意识。此次共发放种植、养殖、动物防疫等宣传册300余份,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000余份,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奠定基础。
二是积极开展农资安全检查,抓好源头管控。为保障溪湖区农资经营秩序健康发展,抓好农产品源头管控,以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以保证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为目的,近日,溪湖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科对溪湖区农资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重点对我区农资经销点种子、化肥、农药的品种、产地、价格、质量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我区农资市场物资质量安全,从源头上保障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了农资市场的安全稳定。
三是狠抓监管,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为严防检疫不合格的肉品流向市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质量安全和生猪屠宰生产安全,保证人民群众节日期间吃上“放心肉”,溪湖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动物防疫监督科工作人员对我区唯一一家生猪屠宰场进行了检查。检查组人员就中秋、国庆节节前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检查,重点检查了屠宰场检疫人员值班表、生猪进厂和宰前检验记录、巡检记录、准宰通知书、生猪屠宰和宰后检验记录等相关台账,以及屠宰车间周边环境卫生情况和屠宰生产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等。检查组要求,屠宰企业“两节”期间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好肉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检疫人员和企业职工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全力确保我区肉品质量安全,为全区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提供有力保障。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