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全力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
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函》文件要求,溪湖区第一时间传达并部署“地条钢”排查工作,压实各部门责任,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一是按照查处“地条钢”的工作要求,主要目标,工作分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部署。
二是由区发改局牵头,组织区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各办事处展开“地条钢”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三是对以前排查过企业进行复查,对具有冶炼能力的重点企业及区域必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通过这次联合检查行动,溪湖区无企业违法生产“地条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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