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开展安全隐患“清零”行动
今年以来,在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特别是在“春节”及“两会”期间,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履职尽责,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全区发生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
大排查大整改。为深刻吸取“3.17”燃气爆炸事件及“3.21”江苏响水化工爆炸事故教训,区安委会在前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溪湖区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新一轮为期100天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年初以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共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621户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215项。
细部署强落实。为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区安委办专门下发《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清零”行动的通知》,安排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各有关部门对2018年以来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详细梳理,应急、消防、教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及河东办事处共梳理出31项未按时整改隐患问题,其中安全生产隐患1项,特种设备隐患4项,消防安全隐患2项,旅游安全隐患1项,公共安全隐患23项。对未按时限要求整改完毕的安全生产隐患,消防安全隐患,旅游安全隐患已分别落实了整改责任人、监管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目前,未整改隐患问题主要体现在危房、电梯故障、墙体脱落、偏墙渗水等公共安全方面,责任主体多为实华、本钢房产等公司,属地办事处、社区多次多处反映,但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仍需长期推进。
严监管,常态化。一是持续开展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继续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各行业领域,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城镇燃气、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卫生、商场、养老院、幼儿园等重点行业领域,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安全管理不平,防止事故发生。二是强化日常安全监管,规范填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为进一步规范全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区安委办专门印制了《溪湖区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安全检查计划及全区大排查、大整治安排新部署,详细、规范填报台账,确保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能够按期整改完毕;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限期完成,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清零”管理。三是继续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及“户口本”式管理工作的开展。区安委办部署了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要重新填报安全生产网格化及生产经营单位“户口本”式管理清单,按照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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