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各部门积极联动 打响蓝天保卫战
入春以来,我市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对市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影响,溪湖区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案。各部门积极联动,打响蓝天保卫战。
环保局高度重视限产停产监管严。三家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企业名单上榜企业停产,两家企业降低产量、减少排放量。区环保局出动执法车辆3台,执法人员12人次,对停产、限产企业名单中涉及的企业进行现场突击检查,同时对两个国控监测点位周边企业及堆场、料场进行了仔细巡查,点位周边堆场、料场均采取了封闭覆盖措施,要求使用环保设备,定期喷洒清水,使用喷淋等降尘设备,确保污染防治措施得当、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两个秸秆禁烧巡查小组到涉农办事处对秸秆焚烧管控情况进行巡查,现场未发现有焚烧现象。
住建局强抓扬尘降低粉尘污染。区住建局加强了对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管理;强化各类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减少物料堆场装卸量;停止拆除工程施工作业;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含爆破、基坑(槽)开挖及回填、道路刨掘等);停止水泥、砂石、渣土等易飞扬细颗粒材料和易扬尘垃圾的清扫、归方码垛及装卸作业;停止切割、喷涂、粉刷、搅拌等室内外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停止建筑工程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室内外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要求各建筑施工单位严格遵照执行,严格控制施工现场。
执法大队做宣传辖区空气监管严。区综合执法局在保障日常执法工作的同时,迅速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到实处,最大程度减少和抑制道路扬尘、渣土运输抛撒、露天烧烤油烟、焚烧树叶、垃圾等各项污染因素;区综合执法局出动执法队员30余人,执法车辆4台,发放“致全区烧烤经营业户一封信”150余份,督促整改烧烤经营业户20余户,查处整改未盖苫布运输车辆1台。
教育部门发通知减少活动和出行。溪湖区教育局第一时间通知全区25所幼儿园9所小学停止学生户外体育等课程、停止课间操等学生集体户外活动。提醒、督促儿童及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避免剧烈活动。学校(幼儿园)做好缺课监测及呼吸系统疾病防控工作。教职工减少或避免户外工作。教育局还将组织安全、卫生等相关科室进行督导检查。
各办事处明确责任确保工作得到落实。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案启动后,各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召开防控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会议,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指挥小组,统一指挥、调度全员积极响应,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得到落实。规定街道办事处的公务用车除控访外无特殊情况,一律停止使用。火连寨、东风地区重点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对所辖行政村逐一检查,严格按上级照要求做好焚烧秸秆防控工作,确保了重污染天气期间无秸秆焚烧现象。
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本溪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的通知》要求(本重应指发[2019]2号),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已经于3月6日15时正式解除我区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响应。通过本次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各部门明确了职责分工,加强了配合,积极做出了响应措施,为溪湖天更蓝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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